陕建监协发(2010)20号
关于开展陕西省
监理工程师资格认证的通知
各监理企业:
为缓解我省监理工程师十分紧缺的矛盾,经省厅同意,开展我省监理工程师培训、考试、认证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:
在监理企业工作满三年以上(含三年)的工程技术人员,年龄不超过65周岁,中专以上学历。为扶持陕南、陕北监理企业,对在榆林、延安、商洛、汉中、安康五市监理企业工作,并取得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;在西安、咸阳、宝鸡、渭南、杨凌、铜川六市区监理企业工作,并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。
二、申报程序:
(一)申报者填写《陕西省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》(附表一),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,将本人身份证、职称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参加过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未通过的考生,携带本人准考证、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)、近期同底版免冠两寸照片4张交工作单位(一张贴申请表,另三张由企业按汇总表姓名顺序贴附白纸上,照片背面和下方写上姓名),由工作单位到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统一报名,报到时还需提交《陕西省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汇总表》(附表二),并携带电子版。
(二)报名:以监理企业为单位报名(不接受个人报名)。
榆林、延安、商洛、汉中、安康五市的监理企业,12月27日至31日报名;咸阳、宝鸡、渭南、杨凌、铜川五市的监理企业,2011年元月10日至14日报名,西安市的监理企业,2011年2月21日至25日报名。
三、培训:
(一)培训目的:
通过培训,提高我省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,使监理工程师熟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、政策和规范标准,熟悉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、新方法,了解工程建设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设备及新工艺,不断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,以适应工程监理业务和工程监理事业发展的需要,促进监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。
(二)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:
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为培训院校,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担任培训任务。
(三)培训方式:
培训采用集中办班讲授、辅导和答疑的方式进行,共40个学时,安排5天完成培训,2天考试。
(四)培训内容及教学计划:
授课内容 |
授课学时 |
任课教师 |
备注 |
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|
8学时 |
由 学 院 配 置 |
(副教授以上) |
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|
6学时 | ||
工程建设质量控制 |
6学时 | ||
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|
6学时 | ||
工程建设进度控制 |
6学时 | ||
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 |
8学时 | ||
考试(四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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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、省厅监察室、监理协会 |
(五)培训收费:
培训费、考务费每人900元,考试合格后,领证时每人交职业印章及证件费200元。
(六)培训时间地址另行通知。
四、考试
(一)考试科目 考四科目
1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,时间120分钟;
2、建设工程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,时间180分钟;
3、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,时间120分钟;
4、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,时间240分钟。
(二)考试方法:
四个科目的考试,均为考场笔试。
(三)考务由考试院校组织实施。
1、试题:考试前在两所院校题库随机抽取。
2、考场:由学院安排。
3、监考人员:学院安排,省厅监察室和厅相关人员巡视考场。
4、判卷:学院实施,省厅监管。
5、考生成绩造册登记:学院实施,省厅监督。
五、资格认证
(一)由省厅依据考试情况确定分数线,考试分数上线者,颁发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执业印章。该证书在本省范围内同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具有同等效力。
(二)认证、制证、制章、发证的各项具体工作,由厅建管处负责。
附表一、陕西省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
附表二、陕西省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汇总表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
附表一:
陕西省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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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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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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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 片 | |
籍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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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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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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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用 单位 |
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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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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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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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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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及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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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及取得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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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工程建筑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工作简历: | |||||||
本人所在监理单位初审意见: 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
注:此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有效